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于2022年3月25日發布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在專利收費項目中增加單獨指定費子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22〕13號)有關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由10年延長為15年,指定進入我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及國際注冊續展,相關申請人應繳納單獨指定費?,F將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單獨指定費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外觀設計專利第11—15年年費標準為每年3000元。
??二、單獨指定費標準為:首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三、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改變收費標準。
??四、價格、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的,依法給予處罰。
??五、上述規定自2022年5月5日起執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2年4月25日響應通知并增加了詳細說明: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單獨指定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22〕465號)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海牙協定》(以下簡稱海牙協定)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于2022年5月5日起執行新的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和單獨指定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外觀設計專利第11—15年年費標準為每年3000元。
二、單獨指定費(人民幣標準)為:首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根據海牙協定有關規定,通過海牙協定指定我國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及國際注冊續展,申請人應按照我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確定的單獨指定費瑞郎折算價格進行繳納,相關瑞郎折算價格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另行通知。
信息來源: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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